中秋国庆将至,根据教育厅《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纠正“四风”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(湘教纪通〔2016〕5号)》的要求,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、省委九项规定精神,持之以恒地纠正“四风”、杜绝“节日腐败”,现就“二节”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有关事项作如下要求:
1.严禁违规收送月饼、礼品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、商业预付卡、电子红包等;
2.严禁违规公款吃喝;
3.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;
4.严禁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、度假和高消费健身、娱乐活动;
5.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车;
6.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;
7.严禁违规举办节日庆典活动;
8.严禁参与赌博活动;
9.严禁出入私人会所;
学院各部门要把严明中秋国庆期间有关纪律要求,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、省委九项规定,驰而不息纠正“四风”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,结合“两学一做”学习教育,进一步加强教育监督管理,层层传导压力,真正把纪律立起来、严起来,坚决防止“四风”问题反弹。学院纪委将畅通信访举报渠道,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。对严重顶风违纪问题,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,还要追究领导责任。
举报电话:
0731-85203683
湖南邮电职业技术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
2016年9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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